| 8月24日,郑州市各中小学就要开学了。新学期开学后,郑州市中小学将按照50条基本规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并用一个月时间自查自纠各类违法现象;同时呼吁社会共同监督,从而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8月23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动员大会,对全市各区教育机构负责人、中小学校长提出新学期的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基本规范50条”,规定明确指出:要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中高年级控制在1.5小时,初高中控制在2小时以内;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不得按考试名次排座位;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等。一旦违反,都将视其违规。会上,郑州市教育局局长翟幸福说,开学后,将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暗访的方式,对各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检查:
“教育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性问题,第一阶段开学后1个月自查自纠,凡是在开学前已进行了分班考试的要在开学后一个月自查中要作为重点,已经进行了分班的必须立即停下来,不停止就是我们一个月以后督查和暗访的重点。” 同时,郑州市教育局表示,对不规范学校,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等处理。开学之际再次对办学行为进行规范,与会的学校校长认为十分有必要,需要各学校的自觉规范,才能还素质教育公平的环境。
上街区中心小学校长蔡金兰:“平常一直在说深入推行素质教育,但到基层操作起来不得不跟着应试教育指挥棒去走,所以从上到下有这样的规范可操作,再加上后续的督导、责任追究,这样下来对将来真正推行素质教育很有好处的,而且也是很有必要的。”
据悉,为切实有效遏止违规办学行为,郑州市教育局开设举报电话:0371—66964270、66961469,呼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