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郑州市十种行为被视作办学行为违规

    相比以往模糊化的要求,这次意见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出了明确规定。意见指出,凡出现以下十种情况之一的,均将被视为办学行为违规:

  一、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义务阶段学校违反面试入学原则,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及违规收费的;
  三、普通高中不严格执行招生“六不准”和择校生“三限”政策的;
  四、办公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及查办安排复读生的;
  五、不执行省《基本规范》第十一、十二条学生在校时间标准和学生课业量,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且情节严重的;
  六、教育行政部门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学校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的;
  七、组织学生假日在校内补课或者公办中小学教师在校外搞有偿家教的;
  八、办学违规被新闻单位曝光或相关部门查处的;
  九、在督导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违反《意见》和《基本规范》的其他违规行为。


我市出台意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8月23日上午,全市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面对当前中小学开学招生之际的乱收费、学生课业负担重等问题,我市出台意见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范,要求彻底杜绝以上行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详细……}

  
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察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坚持依法治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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