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办法
 

    经市、县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核实后,实施冬季取暖的学校可以加收杂费(“一费制”标准也相应加收),加收标准为:农村小学、初中每生每年10元,城市小学、初中每生每年30元,郑州市市区小学、初中每生每年50元,分学期加收。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地区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按现行规定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向上机学生适当收费,收费标准由试点市、县政府确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住宿费、中招考试收费、开展电化教育学校代收的电教教材费和城市学校借读费不纳入“一费制”范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分类
项 目
“一费制”
标准
包 含 内 容
备注
杂费
课本费
作业本费
农村
小学
一至二年级
100
45
45
10
课程
改革
实验
区初
中课
本费
增加
20元
三至六年级
120
45
65
10
初 中
170
60
95
15
城市
小学
一至二年级
125
70
45
10
三至六年级
145
70
65
10
初 中
200
90
95
15
 
 
垂询电话: 6976996  投诉电话:6964270
工作时间: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00 - 18:00
大厅地址: 京广北路89号市教育局一楼
乘车路线: 市内乘坐4路、9路、35路、38路、57路、58路、60路、68路、76路、82路、101路、102路、202路、318路、k906路到京广路口下车即到